宋代佛教的融合思潮
2011-12-03 16-36-18 来源: 作者: 点击:次
一、延寿及其《宗镜录》
从五代末年到宋代初年,是社会大变动的时期;长期分裂的形势宣告结束,新的统一局面已经形成。在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转折的这一关键时期,佛教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,有必要重新认真反省,确立新的思想和教义,以适应变化了的客观环境。永明延寿及其《宗镜录》的出现,代表了这一时代佛教的新动向。
延寿(904_975),俗姓王,浙江余杭人。因长住永明寺,故时称永明延寿。少即心向佛教,年二十后,不茹荤,日唯一食。年二十八,为华亭镇将。年三十,舍妻孥而出家,礼四明翠岩禅师为师。衣不缯缕,食无重味,志操高尚。继而往天台山天柱峰,九旬修习禅定,有尺鹦巢于衣褶而不知。参诣天台德韶禅师,决择所见,密受玄旨,成为清凉文益再传弟子。后于国清寺结坛修《法华忏》。延寿于四十九岁(952)时,隐居于明州雪窦山。其时,学侣臻凑于门下;除诲人外,瀑布前坐讽禅默而已。有上堂说法之语,云:“雪窦这里迅瀑千寻,不停纤粟;奇岩万仞,无立足处。汝等诸人向什么处进步?”时有僧问:“雪窦一径,如何践履?”延寿答道:“步步寒花结,言言彻底冰。”(《佛祖历代通载》卷二六)上述禅语,基本上保持了作为“山僧”的风味,颇具中国禅的意蕴。这与他长期栖居山野、与世隔绝的生活经历有关。计延寿在雪窦山弘传禅法前后共九年。
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),延寿五十七岁,受吴越忠懿王钱假之请,住杭州灵隐寺。翌年,移居永明道场(即净慈寺),从学者二千余人。僧问:“如何是永明旨?”答日:“更添香着。”日:“谢师指示。”日:“且喜没交涉。”焚香礼佛并非禅宗本意,故这一段师资对话,虽然后来成为禅林套语,但实无禅的高远意境,与他在雪窦山时的说法大异其趣。时延寿又有偈日:“欲识永明旨,门前一湖水;日照光明生,风来波浪起。”(《佛祖历代通载》卷二十六)此偈含义不甚分明,既可作禅学的理解,又可视为因受知遇而发,似有背离禅旨之嫌。
延寿由雪窦山到杭州的佛学思想转变,反映了客观环境和社会地位的变化对他的直接影响。延寿人杭州之时,正是北宋建立之年,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基本结束。当时的杭州,则是偏于一隅的吴越国的都城。唐末五代的禅,无论形式还是内容,与延寿所处的时代、地域,都已不甚相宜。在上述背景下,《宗镜录》一书定稿于永明寺的演法堂。
开宝七年(974),延寿年七十一,再度人天台山,度戒万余人。夜施鬼神,朝放诸生,余力念《法华经》一万三干部。他这次人天台的目的,都与早年九旬修禅大不一样,当知他晚年思想更有所变化。开宝八年,延寿跏跌而逝。卒后,为吴越王和北宋皇帝同时追仰,吴越王赐谥号“智觉禅师”,宋太宗赐塔额“寿宁禅院”。
延寿的佛学思想,是五代宋初时代特征的折射反映。他虽以禅宗命家,属法眼后裔,但弘扬范围之广、内容之杂,为此前禅宗诸家所未曾有。凡后世禅宗所提倡和实行的禅教一致、禅净合一、禅诵无碍、禅戒并重等,都能在延寿的思想中找到线索和答案。
《宗镜录》是延寿的主要著作,它总结了宋以前中国佛学的得失,指出了此后中国佛教的发展道路,客观上反映了中国佛教在五代宋初演变的基本轨迹。《宗镜录》的主旨,是要在肯定唐代宗密“禅教一致”说的基础上,进一步予以发扬光大,并把这种融合思想的原则推及所有佛教宗派。
宗密时代,华严宗已经趋于衰退,而禅宗正方兴未艾,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。此时,宗密资取华严圆融哲学,倡导禅教合一,目的是要重新树立诸佛及其经典的权威。但其后果,有可能销蚀禅宗“离经叛道”思想倾向。宗密不以当时最有发展前景的洪州禅为究竟,而以重视言说知解的荷泽禅为根本,虽有师承方面的理由,但仍未免存在偏见。由于禅宗在宗密时代正处于上升时期,所以他的禅教一致说影响毕竟有限。真正对后世佛教产生全面、深刻、持久影响的,当是延寿及其《宗镜录》。
据慧洪《禅林僧宝传》、《林间录》记载,为统一当时佛教学说,延寿曾召集唯识、华严、天台三家佛教学者,“分居博览,互相质疑”,最后由他以“心宗”为准绳,完成《宗镜录》一百卷的编集。延寿在该书的《自序》中说,《宗镜录》的编集,是要“举一心为宗,照万法如镜”,即以“一心”的阐述为核心,论证禅教一致的原理。他提出,通过层层剖析,重重引证,最终要“和会千圣之微言,洞达百家之秘说”(《宗镜录》卷三十四)。在自序中他又说:“此识此心,唯尊唯胜。此识者,十方诸佛之所证;此心者,一代时教之所诠;唯尊者,教理行果之所归;唯胜者,信解证入之所趣。”唯心唯识,这是延寿“一心”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他同时又说,“真源湛然,觉海澄清”,“迥无所有,唯一真心”,“于一真如界中,开三乘五性”。这是他以华严的真如佛性诠释“一心”。《宗镜录》卷二进而说:“万物虚伪,缘会而生。生法本无,一切唯识。识如梦幻,但是一心。心寂而知,目之圆觉。弥满清净,中不容他。故德用无边,皆同一性。性起为相,境智历然。相得性融,身心廓尔。”这里的“一心”,便融合了法相、天台、华严、禅等各家的思想。
可以看出,延寿的真正意图,是要以华严的圆融学说为背景,会通禅教两家、性相二门。《宗镜录》卷八说:“故此空有二门,亦是理事二门,亦是性相二门,亦是体用二门,亦是真俗二门。……一一如是,各各融通。”在他看来,相宗和性宗有所区别,它们各有主张,如该书卷五说:“法相多说事相,法性唯谈理性。如法相宗,离第八识,无眼识等诸识。若法性宗,离如来藏,无有八识。”但它们可以通过“一心”加以会通,其卷八说:“今以一心无性之门,一时收尽。名义双绝,境观俱融。契旨忘言,咸归《宗镜》。”所以延寿虽自称“禅尊达摩,教尊贤首”,但事实上他所和会融通的对象,并不局限于华严和禅,而是包容了当时存在的所有佛教派别及其思想。纵观《宗镜录》全书,在诠释“一心”方面,大量引用了《华严经》文句以及华严学说思想。华严宗兴起于天台、唯识之后,法藏、澄观等华严学者以本体论哲学为背景,建立理事无碍、事事无碍之说,倡导一种广泛意义上的融合调和思想,与唯识宗形成明显的性相对立。随着禅宗的兴起,宗密兼禅和华严两宗学者的身份,致力于禅教的统一。这是中国佛教思想史上的一大公案。华严的圆融学说,对后世佛教的影响,体现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。一是促使禅宗末流违背佛教基本精神,以圆融无碍为幌子,蔑视戒律,造作三业,损害佛教以慈悲救度众生的形象。其极端者,乃至宣称“饮酒食肉,不碍菩提;行盗行淫,无妨般若”。二是为一些学者用以调和佛教内部矛盾,成为维护和巩固佛教教团的思想理论。
法眼宗在禅宗五家中是最后形成的,所以文益有机会看到禅宗内部已经滋长起来的弊病,并且试图以华严学说对治。其法孙延寿受本宗思想影响,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,有必要予以全面阐述。
延寿清醒地认识到,由于禅宗长期轻视经教,因而在其发展过程中,不免产生偏颇,逐渐落入空疏之弊;而部分品格低下的禅僧混迹其间,更加深了禅门的危机。延寿之世,禅僧呵佛骂祖、毁辱经教、无视戒规的现象已很盛行。他认为,这些现象的根源,在于禅教脱离。《宗镜录》的重要意图,就是要提高经教的地位。其卷四十三写道:“近代相承,不看古教,唯专己见,不合圆诠。或称悟而意解情传,设得定而守愚暗证。所以后学讹谬,不禀师承。”他认为,参禅与经典研究可以相辅相成,说:“从上非是一向不许看教。恐虑不详佛语,随文生解,失于佛意,以负初心。或若因淦得旨,不作心境对治,直了佛心,又有何过?”(《宗镜录》卷一)若能以教家之利补禅门之弊,取禅门之利救教家之弊,则两相皆宜。
延寿在《宗镜录》中主张与华严一致的“理事圆融”,其用意包括两个方面。一是统一各宗思想、调和宗派矛盾;二是引导万善同修,齐人佛道。前者重点,是在糅合各宗思想的同时,取消它们各自的特色。大凡禅宗的“即心即佛”说、华严的“真如缘起”说、唯识宗的“唯识无境”说、天台宗的“一念三千”说、三论宗的“中道实相”说,都可以在“一心”的原理下统一无碍。后者的中心,是强调佛教实践的真实意义,主张通过全方位的修行,达到成佛这一最终目的。卷四十说:“《宗镜》略有二意:一为顿悟知宗,二为圆修办事。”所谓“顿悟知宗”,是指通过“一心”,将“圆顿”的华严与“顿悟”的禅加以融合,这是《宗镜录》的指导思想;所谓“圆修办事”,是指修习一切方便法门,圆满成就佛教理想,这是《宗镜录》的理论目的。为了彻底改变当时佛教界忽视修行的倾向,对这第二个方面,延寿还特意著《万善同归集》,予以详尽论述。
《宗镜录》提倡的禅教一致,在中国佛教史上的意义,可以从两个不同角度加以认识。
一方面,它剖析了禅宗的弊病,同时指出了克服这些弊病的方法。延寿时代,禅宗是中国佛教的主流,它是佛教形象的代表。不用说,在禅宗成立之日起,就已备受佛教界的关注,并已遭到其他教派的抨击;在禅宗内部,主流派与非主流派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。更何况,在禅宗发展的过程中,由于失去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制约,龙蛇混杂、鱼目混珠的现象日益严重。在虔诚的、正统的宗教徒看来,禅宗自诞生之日起,就与传统佛教不相协调,更与印度佛经及其思想形同对立。《宗镜录》的使命,就是要重塑正统佛教的形象,纠正禅宗自身长期以来的积弊,保证佛教对新的社会环境的适应。延寿时代,佛教面临着新的课题和新的选择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慧能创立禅宗,是对传统佛教展开反思的结果;而延寿著《宗镜录》,则又是对禅宗自身进行反思的结果。两次反思,历史背景和客观条件都起了变化,目的当然也就很不相同。
传统佛教的宗旨,是要通过“三学”或“六波罗蜜”,把信仰者从此岸度到彼岸。这意味着,佛教徒必须根据佛的有关教导,展开有效的修习;研习经典和坚持实修,两者不可或缺,同等重要。延寿通过对禅宗佛教的反思,无疑是要人们在新形势下重新认识传统佛教的价值,发扬传统佛教的基本精神。虽然它没有多少创新,但维护佛教利益和重振佛教之风的意愿一目了然。
另一方面,《宗镜录》用印度经教对禅宗进行重新整合,使之再度纳入经教的藩篱,从而有可能导致抹杀禅宗的进步意义,否定禅宗在思想史上的积极作用。
禅宗的成立,是以士族政治经济的削弱和传统佛教思想的挫折为背景的。面对传统佛教的危机,唐末五代的禅宗大师们举起“革新”的旗子,掀起历史上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。当此之时,丛林各路豪杰纷纷登台献技,棒喝声中超佛越祖。洪州禅接受老庄思想影响,以“平常心是道”为立宗根本,从“顺乎自然”入手,任运随缘,直指众生本来面目,猛烈攻击传统信仰。临济宗进而把“人”作为禅的唯一对象,使之从传统佛教所说的“众生”之中分离出来,并最终达到消除人与佛之间的距离,从而导致呵佛骂祖、毁辱经典。它们反映了全盛时期禅宗的两大基本特点,即对传统佛教思想的批评和对个体精神自由的追求。
延寿的《宗镜录》,在某种意义上又是对禅宗进步因素的否定。他没有鼓励禅僧坚持个性,保证禅的独立发展,而是相反。《宗镜录》提倡的禅教一致,包含着以教吞没禅、消融禅的目的。延寿反复要求禅僧读经、礼佛,实际上提倡对印度诸佛和经典的盲目崇拜,回到传统佛教的老路。这不是革新的态度,而是守旧的做法。通常认为,禅宗是佛教中国化的典型代表,所谓“中国化”,内容十分丰富,但其中最重要的,莫过于它发扬了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部分,否定了印度诸佛和经典在中国佛教中的长期统治地位,在思想领域给人们指出了依赖自信和自力而成圣成贤的道路。
从佛教思想史的角度看,不同历史时期的佛教各有不同的性格和特点。延寿的《宗镜录》,致力于模糊宗派的分歧,消融宗派的特色,它对后世佛教的影响非同寻常。
在看到《宗镜录》后,宋代宝觉禅师说:“吾恨见此书晚。平生所未见之文,功力所不及之义,备聚其中。”(《人天宝鉴》)居士述庵薛澄深受该书思想的启发,说:“吾佛明心,禅必用教,教必用禅。如江如湖,流虽不同,所锺一源;如日如月,时或云殊,所丽一天。”(《佛祖统纪》卷二十一)元、明各代也相继有著名禅师或教家为之宣传。自诩为“禅门宗匠”的清初雍正皇帝甚至说,《宗镜录》一书,是达摩来华之后,在“述佛妙心,续绍佛命,广济含生,利益无尽”方面的最高典范。
延寿以后的禅教合一论者,在《宗镜录》的指引下,通常从两个方面展开。其一是借教悟宗。如北宋禅师圆悟克勤,他曾以华严宗的“四法界”圆融无碍说与张商英论禅。他说,“心、佛、众生,三无差别,卷舒自在,无碍圆融”;并说禅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华严的“理事无碍”和“事事无碍”(《居士分灯录》卷下)。明代高僧云栖袜宏也说:“离教而参是邪因,离教而悟是邪解”,凡“参而得悟”者,也必须“以教印证”(《竹窗随笔?经教》)。其二是以心解教。以为只解教而不习禅,教也不是真教。如紫柏真可说:“若传佛语,不明佛心,非真教也。”(《紫柏尊者全集》卷六)两种见解,代表了宋以后禅宗发展的两个不同方向。可以认为,前者全面接受了《宗镜录》倡导的精神,而后者则倾向于有保留的接受。
二、智圆及其《闲居编》
历史上,儒、释、道三教之间既有斗争,又有融合,而以融合为主要倾向。三教思想的长期互相吸收和融合,随着北宋统一王朝的建立而进人一个新的阶段。宋初天台僧侣智圆及其所著《闲居编》,是这方面的代表。
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,寺院经济处于形成和发展过程中,佛教主要通过对道术和玄学的依附、融合而获得滋长。因此,佛教的三教思想具有对儒、道两教的妥协调和色彩,它的三教合一论主要表现为三教一致同归说,以此改变佛教在中国所处的地位,取得统治者的充分信任。
隋唐时期,寺院经济迅速发展壮大,佛教势力有了更大增长,宗派形成,官僚士大夫中学佛、学道者不断增多,属于三教鼎立时期。这一时期,一方面三教之间有论争,另一方面三教之间也适应着五朝的统一,调和融合的趋势继续发展。
隋代,李士谦创立三教鼎立说,最高统治者则采取三教并用政策。隋文帝认为,“门下法无内外,万善同归;教有浅深,殊途共致。”(《历代三宝记》卷一二)唐代,统治者在确立儒家正统地位的同时,对佛、道的长期论争采取调和态度,三教在形式上呈鼎立之势。朝廷实行的“三教论议”,以儒为骨干,协调佛、道间的关系。儒家学者虽各有所偏重,但普遍主张兼学、合流,如贺知章、李白等人学道,柳宗元学佛,自居易学道、也学佛。佛教学者神清“三教俱晓”,在他所著《北山录》一书中,有三教合一的主张。道教学者王玄览著《玄珠录》,内有道、佛相杂的融合思想;李筌的《太白阴经》卷七“祭文总序”中,含有三教融合的思想;司马承祯的《坐忘论》,则有明显的佛教思想影响。
北宋建立后,加强思想文化统治,统一意识形态。统治者对于三教的基本出发点,是优先考虑儒家的正统地位,并以它为准绳,对佛、道两教既利用又控制;他们也提倡三教合一,但最终目的是要将佛、道置于自家的支配之下。
在宋代佛教界的三教合一思想潮流中,天台宗僧侣智圆及其著作《闲居编》是其中最具时代特色的。
智圆(97卜1022),字无外,号中庸子。俗姓徐,钱塘人。自幼出家,八岁受具足戒,二十一岁从奉先源清学天台教义。源清卒后,住西湖孤山,专心著述,故又称孤山智圆。后因与四明知礼等见解有分歧,被“山家”列入“山外”派。《闲居编》五十一卷,是他的诗文杂著集。该编所收篇章,陆续写成于景德三年(1006)至天禧五年(1021)间。
智圆“学该内外”,“旁涉老庄,兼通儒墨”。表面看,他的三教合一论也是一种三家鼎立说。他认为:
尝谓三教之大其不可遗也。行五常,正三纲,得人伦之大体,儒有焉;绝圣弃智,守雌保弱,道有焉;自因克果,反妄归真,俾千变万态,复乎心性,释有焉。吾心其病乎,三教其药乎!矧病之有三,药可废耶?吾道其鼎乎,三教其足乎!欲鼎之不覆,足可折耶?”(《病夫传》,《闲居编》卷三四,以下惟只卷数与篇名)
三教各有存在的意义,可以并行而不悖。他作《三笑图赞》,认为儒、释、道三者“其旨本融”,“守株则塞,忘筌乃通”。他还将三教思想和实践融会于一身,承认自己“或宗乎周孑L,或涉乎老庄,或归乎释氏,于其道不能纯矣”(《病课集》,卷一一);“宗儒述孟轲,好道注《阴符》,虚堂踞高台,往往谈浮图”(《潜夫咏》,卷四八),以此证明他三教并重,无所偏颇。
但是,智圆的三教合一思想实际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。这种倾向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看出。
一,以儒、佛的调和融合为主要内容,主张儒、佛共尊乃至“内儒外佛”。
智圆在《湖居感伤》一诗中写道:“礼乐师周孑L,虚无学老庄……内藏儒志气,外假佛衣裳。”把自己的学佛只当做某种形式.而实际上志向在儒,即以“宗儒为本”。他既奉佛教,更尊孔孟:“夫仲尼之为教也,莫不好生而恶杀乎……我安得不禀仲尼之道,以好生、仁恕、侧隐为心乎!”(《洒囊志》,卷一四)甚至将孔子置于佛祖之上:“夫孔子大圣人也。‘拔乎其萃出乎其类,自生民以来,未有如夫子者’!”(《勉学上并序》,卷二0)
更为突出的是,由于韩愈曾激烈排佛反佛,后世佛教徒无不把他的言论当作批驳对象,然而智圆认为:“韩愈冠儒冠,服儒服,口诵六籍之文,心昧五常之道,乃仲尼之徒也。由是摈黜释老百家之说,以尊其教,固其宜矣。”(《师韩议》,卷二八)他还对韩愈在复古兴儒方面的功绩加以充分肯定和热情赞扬:
扬孟既云没,儒风几残灭。……天生韩吏部,叱伪俾归真,鞭今使复古。异端维既绝,儒宗缺皆补。高文七百篇,炳若日月悬。力扶姬孔道,手持文章权。来者知尊儒,孰不由兹焉。(《读韩文诗》,卷三九)
这种观点,一反当时佛教界的看法,表现出他鲜明的个性。
智圆是以佛教徒身分而公开主张儒、佛共尊的。他在自传中说:
夫儒、释者,言异而理贯也,莫不化民俾迁善远恶也。儒者饰身之教,故谓之外典也;释者修心之教,故谓之内典也。惟身与心则内外别矣,蚩蚩生民岂越于身心哉?非吾二教何以化之乎?嘻,儒乎,释乎,其共为表里乎……故吾修身以儒,治心以释,拳拳服膺,罔敢懈慢,犹恐不至于道也,况弃之乎?(《中庸子传上》,卷一九)
他认为,儒、释两家实质上“言异而理贯”,它们的不同,只在内外之别,表里之差;儒是“饰身之教”,释是“修心之教”。生民百姓必须身心同修,因而两教在每个人身上应该统一起来。两教的共同目的是“化民俾迁善远恶”;儒以政治、伦理观念治理民众,释以心性学说征服人心。但相比起来,儒家学说更为重要:“非仲尼之教,则国无以治,家无以宁,身无以安”.而“国不治,家不宁,身不安,释氏之道何由而行哉?”(《中庸子传上》,卷一九)儒家政治学说的提倡、封建地主政权的巩固,乃是佛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。故他平时还积极与儒家上层人物接交,并为有“巨儒”对他光顾而引以自豪。
二,紧密配合封建宗法思想核心一一三纲五常。
中国佛教对忠孝问题一向十分重视,而智圆则在这一点上表现更为突出。他认为:“《诗》之道本于三百篇也,所以正君臣、明父子、辨得丧、示邪正而已。”(《和李白姑熟十咏诗序》,卷三三)他解释儒家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”之说,认为所谓“积善”,便是“履仁义、尽忠孝”。在《读史》一诗中,他热烈地赞扬申包胥、鲁仲连、伯夷、叔齐的“忠君”、“爱国”思想和伸张“名教”行为。在《师韩议》一文中,他认为:“仲尼之于吏部,犹君父也;能仁之于沙门,亦君父也。既知彼忠孝以事上之为美矣,亦宜率忠孝以事于己君己父也,岂可弑己君黜己父而成他臣之忠!”
仁义五常与忠孝观念密切联系,或者说足忠孝观念的具体化。智圆说:“仁义五常,渭之古道也。若将有志于斯文也,必也研几乎五常之道”;“仁义敦,礼乐作,俾淳风之不坠而名扬于青史”;“老、庄、扬、墨,弃仁义,废礼乐,非吾仲尼祖述尧舜、宪章文武之古道也。”(《送庶几序》,卷二九)在这里,智圆坦率地承认,仁义礼乐是“吾仲尼”之道。他还表示过自己禀仲尼之道、行仁义礼乐的决心:“我安得不禀仲尼之道,以好生、仁恕、恻隐为心乎!吾苟不能好生、仁恕、恻隐者,非但为仲尼之罪人,实包羞于释氏也。”(《洒囊志》,卷三四)他之所以提倡仁义礼乐,既是为了宣传佛教教义,更是为了避免成为名教罪人?
智圆还以儒家的仁义观点,给自然界生物等也赋予封建伦理道德属性。如在《仆夫泉记》中,他给一口井泉赋予仁义的常性;在《感义犬》一文中,把一条普通的狗描写成懂得仁义道德的“义犬”,并特为之作颂文;甚至连“旅雁”在他心目中也都“一一似能遵礼教”,十分驯服。他几乎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,为仁义五常等儒家伦理思想作宣传。
智圆的忠孝、仁义等思想,与他的封建宗法伦理观念一致,也归结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:由忠孝而仁义、三纲五常,由三纲五常而达到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。他说:“读其《诗》也,乃知有天地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。夫妇,其本二仪而首三纲乎!”(《谢吴寺丞书》,卷二二)他认为,三教各有所司,儒家的职能就在于“行五常、正三纲、得人伦之大体”。他复述《大学》的核心思想,说:“是故圣人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,身修而后家齐,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”(《周公挞伯禽论》,卷一八)《大学》是为秦汉新兴地主阶级封建统一王朝服务的理论著作,它把治国平天下与个人的道德修养结合,并把治国平天下看作个人道德修养的结果,具有很强的实用性:唐代韩愈为了反佛,重新提出以《大学》为纲领的理论体系,而宋时此书又受到儒家的高度重视,很显然,智圆对它的提倡是新形势下的一种姿态。
三,提倡调和儒家人性论、以“复性”为特色的心性学说。智圆在辨君子小人、性善情恶时写道:
山也水也,君子好之甚矣,小人好之亦甚矣。好之则同也,所以好之则异乎。夫君子之好也,俾复其性;小人之好也,务悦其情。君子知人之性也本善,由七情而汩之,由五常而复之;五常所以制其情也。由是观山之静似仁,娶水之动似知。、故好之,则心不忘于仁与知也……小人好之则不然,唯能目嵯峨、耳潺谖,以快其情也。孰为仁乎?孰为知乎?及其动也,则必乖其道也。(《好山水辨》,卷二五)
这里的性、情之说,与儒家的人性论已没有多少差别。他不仅赋予山水以仁义等封建伦理道德属性,而且将性、情之说与君子、小人之别联系到一起。他所要“复”的“性”,已不是佛性,而是封建宗法意义上的人性。所谓七情汩人性、五常制七情而复人性,是一种性善情恶说;至于强调以五常复性,则更与佛性论相去甚远。性善恶说是唐代李翱《复性书》人性论的基本观点。智圆的复性学说可以说是《复性书》的翻版,它带有《中庸》的思想痕迹。
此外,智圆还将性归之于天命所赋,他说:“善也尔性,禀之天命。七情交乱,遂失其正。苟性其情,圣道则明。”(《七箴?心箴》,卷四二)认为,天命之性是善的,由于七情而使性失却其正,应该以性制情,维护封建伦理纲常。
四,重视“中庸”思想。
智圆自称“中庸子”,并决心“砥砺言行,以庶乎中庸”。他曾把自己追求达到的“中庸”之道喻为龙树的“中道”义,但事实上,“中庸”思想与“中道”义是无法混同的。此外,智圆还把“中庸”喻为《庄子?齐物论》中“齐物我”的相对主义,说:“有不离无,其得也,怨亲等焉,我物齐焉,近教通焉,远理至焉。”由此表达调和矛盾差别的愿望。在《叙继齐师字》一文中,他更对“大中之道”即“中庸”赞叹备至,以为只要言行合乎中庸,便可达到圣人境地。他写道:古先觉王升中天,降中国,中日生,证中理,谈中教。噫!
释之尚中既如此,儒之尚中又如彼,中之为义大矣哉!吾友志慕真宗,旁通儒术,希中为字,不亦宜乎!俾解希乎中,无空有之滞;行希乎中,无偏邪之失;事希乎中,无狂狷之咎;言希乎中,无讦佞之弊。四者备矣,修之于身,则真净之境不远而复;化之于人,则圣人之教不令而行。(卷二七)
通过对“中庸”社会功能的这些具体表述,可以清楚地看出智圆调和儒、释二教的意图。
智圆是宋初佛教界最先明确地有系统地提倡三教合一的僧侣,他的以对儒家调和为主要特征的三教合一思想,对整个宋代佛教界三教合一活动的展开有特殊意义。
三、契嵩及其《辅教编》
在智圆同时或前后,大量佛教僧侣都曾表述过类似的三教合一思想。
永明延寿在对佛教内部各宗予以融合的同时,也主张三教调和合一。他认为:“儒道仙家,皆是菩萨;示助扬化,同赞佛乘。”(《万善同归集》卷六)虽然他的三教思想是站在佛教立场上,以佛教为中心调和儒、道两家,但也没有忽视对封建宗法思想的吸收。在《万善同归集》中,他指出:
佛法如海,无所不包;至理犹空,何门不入。众哲冥会,千圣交归;真俗齐行,愚智一照。开俗谛也则劝臣以忠,劝子以孝,劝国以绍,劝家以和……敷真谛也则是非双泯,能所俱空。他以真、俗二谛理论,证明佛教教义与儒家忠孝思想的统~,与《大学》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宗旨没有矛盾,从而推导出三教一致。
通慧赞宁进而认为:
三教循环,终而复始;一人在上,高而不危。有一人故,奉三教之兴;有三教故,助一人之理。且夫儒也,三王以降,则宜用而合宜;道也者,五帝之前,则冥符于不宰。释氏之门……旁凭老氏,兼假儒家。成智犹待于三愚,为邦合遵于众圣;成天下之壹壹,复终日之乾乾。之于御物也,如臂使手,如手运指,或擒或纵,何往而不藏耶?夫如是,则三教是一家之物。(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下)
教虽分而为三,但服务对象只是一家,即封建地主政权,所以说三教乃是“一家之物”。所谓“一人”,即地主阶级的总头目皇帝。他指出,佛教在三教关系中的地位,是“旁凭老氏,兼假儒家”,这一说法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佛教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实际情况。在《宋高僧传?序》中,赞宁还对宋初的三教并尊政策表示由衷的欣赏和感激。
仁宗、神宗时的大觉怀琏也有调和儒、佛倾向的三教合一思想。据载,他在《答修撰孙觉莘老书问宗教》一文中说:
天有四时循环,以生成万物,而圣人之教迭相扶持,以化成天下,亦犹是而已矣。至其极也,皆不能无弊。弊,迹也,道则一耳,要当有圣贤者世起而救之也。自秦汉至今,千有余岁,风俗靡靡愈薄,圣人之教裂而鼎立,互相诋訾,不知所从,大道寥寥莫知返,良可叹也。(《禅林僧宝传》卷一八)
对于三教分裂、争论不休的状况,他深表遗憾。同时,他又以三教同源的观点,说明三教原理的一致性和合一返本的必要性。此外,《禅林僧宝传》载有他的开堂说法语,云:“若向迦叶门下,直得尧风荡荡,舜日高明,野老讴歌,渔人鼓舞。当此之时,纯乐无为之化。”这里表达的三教调和思想,则明显的是对儒家的迎合。宋神宗时的佛印了元也主张三教合一。他甚至直接提出“和会”三家为一家的口号:“道冠儒履佛袈裟,和会三家作一家;忘却率陀天上路,双林痴坐待龙华”(《云卧纪谈》卷下)。
两宋之际的圆悟克勤及其弟子大慧宗呆,都主张三教合一,尤其是宗杲。宗呆认为:
在儒教则以正心术为先,心术既正,则造次颠沛无不与此道相契,前所云为学为道一之义也。在吾教则日,若能转物,即同如来。在老氏则曰慈、曰俭、日不敢为天下先。能如是学,不须求与此道合,自然默默与之相投。(《大慧普觉禅师语录》卷二四)
这就是说,三教在本质上是互相契合的,其差别只是在语言文字的表达及其实现方式上。因此他说:“三教圣人所说之法,无非劝善戒恶,正人心术。”甚至认为,“三教圣人立教唯异,而其道同归一致:此万古不易之义”(同上)。
在世稍晚于智圆、活动于仁宗时代的契嵩,是北宋时又一重要三教合一论者。他的《辅教编》给后世佛学留下深刻影响。
契嵩(1007—1072),俗姓李,字仲灵,号潜子。藤州镡津人。七岁出家,从洞山聪禅师得法。后在钱塘灵隐闭门著书,始终专心于儒、释思想的调和。仁宗赐号“明教大师”,故世称明教契嵩。他“学为古文”,著《辅教编》三卷。该书“广引经籍,以证三家一致,辅相其教”,是契嵩阐述其三教合一思想的主要著作。此外,在收有《辅教编》的杂著集《镡津文集》的其他一些文章中,也有大量对三教合一思想的论述。
契嵩认为,三教名目虽然不同,但目的一致,即“同于为善”,区别只在深浅和功用的不同上:
古之有圣人焉,日佛,日儒,曰百家,心则一,其迹则异。夫一焉者,皆欲人为善也;异焉者,分家而各为其教者也。圣人各为其教,故其教人为善之方,有浅有奥,有近有远,及乎绝恶而人不相扰,则其德同焉。(《辅教编中?广原教》)
诸教也,亦犹同水以涉,而厉揭有深浅。儒者,圣人之治世者也;佛者,圣人之治出世者也。(《辅教编上?原教》)
他承认,佛者“吾道也”,而对儒也“尝闻之”,对道也“颇存意”。说明他的三教合一是在对三家学说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提出的。
从肯定以佛教为本,三教有深浅这一点上说,契嵩与智圆略有区别,即智圆以儒佛共尊乃至“内儒外佛”为基本特点,而契嵩则在表面上没有放弃佛教的基本立场。但正如时人晁说之指出的:“往年孤山智圆凛然有名当世,读书甚博,性晓文章经纬,师法韩文公,常责其学者不如韩能有功于孑L氏。近则嵩力辩欧阳之谤,有古义士之风。是二人者,忘其雠而慕其善,又一反也。”(《景迂生集》卷一四)所谓形相反而实相成,两人在基本点上是一致的。
与智圆相比,契嵩在他的三教思想中,更加突出了忠孝观念。《辅教编》有《孝论》十二章,针对韩愈、欧阳修等人的排佛以及理学的伦理思想,以儒、释在孝论上的一致说进行调和。他承认,《孝论》十二章是“拟儒《孝经》发明佛意”,其“志在《原教》,而行在《孝论》也”(《与石门月禅师》,《镡津文集》卷一o),表示要以《孝论》作为自己行动的守则。他说:
天下以儒为孝,而不以佛为孝。日:“既孝矣,又何以加矣?”嘻!是见儒而未见佛也。佛也极焉。以儒守之,以佛广之;以儒人之,以佛神之。孝其至且大矣。(《孝论?广孝章》,《镡津文集》卷三)
他还认为,“夫孝,诸教皆尊之,而佛教殊尊也”(《孝论?叙》)。这样,契嵩不仅否定了有关佛教不孝的一切指责,而且进一步肯定了佛教孝道在诸教中的地位。他意识到,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至哉大矣,孝之为道也夫!”(《孝论?原孝》)孝是天经地义的事。为此,他埋怨“后世之学佛者,不能尽《孝经》而校正之,乃有束教者,不信佛之微旨在乎言外”(《传法正宗记》卷一)。《孝经》是儒家后学专论孝道的著作,契嵩拟用《孝经》,是为了尽《孝经》思想来“校正”佛学,同时也是为了“会夫儒者之说”。由此可见他宣扬孝道的真实意图。
在《辅教编?原教》章中,契嵩还从理论上说明了忠、孝的一致性和对帝王竭忠、对父母尽孝的必要性,着重指出“佛之道”“亦有意于天下国家”的道理。
此外,契嵩也将佛教的五戒与儒家的五常等同起来。这种等同说,北宋以前屡见不鲜,但在这时由契嵩重新提出,其目的和意义很不平常。契嵩的等同说,出发点是在“尽《孝经》而校正之”,“以儒校之”(《辅教编?原教》),即以儒家为标准来衡量儒、释关系,以儒家的是非为是非;而其归宿,则是在“善世教人”,以儒家的治世为根本。
智圆十分重视《中庸》,契嵩则不仅重视《中庸》,而且将“中庸”提高到宇宙本体的高度加以宣扬。他说:“中庸,道也。道也者,出万物也,人万物也,故以道为中也。”这个“道”相当于理学家所说的“理”。他说:“中庸之道也,静与天地同其理,动与四时合其运。”(《中庸解第四》,《镡津文集》卷四)他还认为,“中庸”是“仁义之原”,即它不仅是世界本源,而且是社会的最高原则。《中庸解第一》强调指出,中庸是立人之道,绝不能放弃。必须从中庸开始,由中庸而修仁义五常,由个人的正心、诚意、修身,才能达到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。
出自对《中庸》的重视,他还遵照儒家人性论,积极宣传儒家伦理道德观念。他说:
夫所谓天命之谓性者,天命则天地之数也,性则性灵也,盖谓人以天地之数而生,合之性灵者也。性乃素有之理也,情感而有之也。圣人以人之性皆有乎恩爱、感激、知别、思虑、徇从之情也,故以其教而充之。恩爱可以成仁也,感激可以成义也,知别可以成礼也,思虑可以成智也,徇从可以成信也。(《中庸解第三》,《镡津文集》卷四)
他一面把性说成是素有之“理”,一面又直接与仁义礼智信五常联系起来。对于儒家所说“穷理尽性”,他更直捷表示“吾何疑乎”!
契嵩在《辅教编》等著作中,以大量篇幅阐述了儒家思想,即采用援儒入佛的方法,达到儒、佛融合一致。表面上他没有放弃佛教的基本立场,实际上他对儒家的迎合比智圆有过之而无不及。但是,无论是智圆的儒佛共尊,还是契嵩的援儒入佛,归根结底都反映了当时佛教界的基本动向,俩人的思想还是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。
四、寺院生活的世俗化
宋以前的三教合一论者,大多只是泛泛而论,将三教进行一些简单的比附、对照.以理论的提倡为主,而智圆、契嵩等人则深入地、全面而又有重点地将佛教思想与儒、道思想加以调和融合。所以,宋代佛教的三教合一思想,基本上是以儒家为中心,使佛教服从于儒家的调和思想。
佛教服从儒家,主要体现在公开宣传宗法思想支配下的忠孝、仁义、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观念,并把它们当作佛教教义的组成部分。智圆、契嵩等人还大力推崇儒家经典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,鼓吹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儒家政治理想,宣传与儒家相似的佛教心性学说,实行与儒家一致的封建伦理修养:
佛教是外来宗教。任何外来文化都面临着与本地民族文化相适应的问题,经历它传播、滋长、兴盛和衰落的全部过程。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,决定了中国封建时代宗教和哲学的特点。佛教在中国的传播,始终屈服于儒家的巨大压力,不能摆脱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。宋代的三教关系,是历史上三教关系的继续和发展。中国是以孝为伦理中心的国家,孝道是中国伦理观念的基本出发点,又是最高的道德原则。提倡孝,最终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君权,即地主阶级的政权。集中体现中国封建伦常、表现为宗法制度服务的《孝经》,提出“移孝为忠”的根本原则,把孝由家庭扩大到整个社会,由对父母之孝推及对封建君主之忠,并以孝为纽带,把封建社会中个人、家庭、国家三者联系起来。从而,《孝经》也便成为儒家反对佛教的重要武器。
历史上儒家对佛教的所有批判,基本上都没有离开封建伦理这一中心内容。佛教削发损肤、出家为僧、不敬王者,严重冲击了宗法体制下的家庭、家族观念,也冲击了封建王权统治,构成与传统儒家思想矛盾的主要方面。因此,佛教传人中国后,曾一再申明其教义与儒家忠孝的一致性,唐中叶后还出现了一批伪经《父母恩重经》的变文。佛教宣扬忠孝,虽然表现为对儒家政治和伦理原则的屈服。但也正因为如此,它才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容纳,成为协助儒家思想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。
封建宗法制度下的中国,王权始终统领和支配着教权,教权并不具有独立性。历代帝王代天立言,既支配着世间,也干涉着出世间;既是世俗的君主,也同于西天的佛祖。北周武帝曾直截了当地宣称“帝王即是如来”=佛教徒则早就深明此理,北魏沙门统法果带头礼拜皇帝时说:“太祖明睿好道,即是当今如来,沙门宜应尽礼”,因为“能鸿道者人主也。我非拜天子,乃是礼佛耳”。唐代“护法沙门”法琳迫于危难,说出“陛下即是观音”,乃得免于一死。历史事实是,佛教声势无论达到怎样煊赫的程度,最后也还是蜷伏在封建王权下面:
在王权政治下,三教的实际社会地位并不平等。这种不平等长期存在,至宋代时更为突出。元人刘谧在《三教平心论》中论述历史上儒、释、道三教的实质性关系时指出,在三教关系的处理上,纯粹取决于力量的对比。为了不致激起儒家之怒而唱儒、佛合一;为了不致激起道教之争而唱佛、道合一;在这基础上说三教合一。佛教既不能得罪儒家,也不可轻视道教,而儒家“得时行道,任职居官,权衡予夺,无不出于其手”,居于佛、道之上,是调和的主要对象。宋初高僧赞宁、智圆、契嵩等人都曾表示,为保证佛教的存在和发展,必须与君王大臣取得密切联系,获得政治上的庇护。
沿着韩愈、李翱、欧阳修等人开辟的道路,北宋五子(周敦颐、邵雍、张载、程颢、程颐)建立起理学,至南宋朱熹又集其大成。理学在形式上以儒家为旗帜,在内容上则实现三教的融合。
理学家普遍长期出人佛、老的经历,使他们一方面适应排佛形势的需要,打出批判佛、道的旗帜,另一方面却能有效地吸收佛、道的哲学思想和宗教修养方法。理学的成功之处在于,它维护了封建宗法制度,用对天地君亲师的信仰代替了对释迦牟尼、道德天尊的信仰;以积极人世的态度克服了佛、道消极出世的弊病;在加强三纲五常伦理说教的同时,实行宗教式的修养和思想训练。这使它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占绝对优势的意识形态。
理学的根本特点,是它在宗法原则指导下的积极人世态度。程颐批评禅学说:“今之学禅者,平居高谈性命之际,至于世事,往往直有都不晓者,此只是实无所得也。”(《二程遗书》卷--jk)程颢也说:
其术大概且是绝伦类,世上不容有此理。又其言待要出世,出哪里去?又其迹须要出家,然则家者,不过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,处此等事,皆以为寄寓,故其为忠孝仁义者,皆以为不得已尔。又要得脱世网,至愚迷者也。(《二程遗书》卷二)
在他们看来,三纲五常的世俗原则绝不容违反,真正的出世是不可能的。宗教的价值主要在于它满足人的内在要求和精神愿望,因此,“解脱”并不决定于出世还是人世,而决定于世界观、精神面貌的转变。
在理学的冲击下,佛教努力适应宗法制度需要,推进世俗化。在有关宋代禅宗的语录笔记中,保存了大量寺院僧侣与世俗关系的材料,表现出佛教对理学依附的具体情况。同时,在理学影响下,天台宗和禅宗走着与它一致的寻求个人内心解脱的道路,显示了这一时代中国佛教的特殊性格。宋代禅宗特别重视与世俗生活相适应的规仪制度、宗教修养,主张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获得精神解脱。
两宋时期,随着大型寺院的庄园化和上层僧侣的贵族化,参照儒家礼乐制度而制定的《百丈清规》多次被修订,使其中的宗法色彩更加突出;与此同时,寺院生活也因受社会观念的影响而日益世俗化。归云如本和尚在他的《丛林辨佞篇》中,指责当时僧众把宗法关系带人寺院内部,说,“末法比丘”“媚当路贵人为之宗属,申不请之敬,启坏法之端。白衣登床,膜拜其下。曲违圣制,大辱宗风。”(《丛林盛事》卷上)在宋代寺院中,日常行事的上香祝辞已把当世君王放在最高地位,佛祖不再受特殊的重视。其次序通例为:
首先祝当今皇帝“圣寿无穷”,其次祝地方官僚“常居禄位”,再次方得奉酬祖师的“法乳之恩”。佛教与世俗政治表面上隔着一层,但事实上它始终反映皇权政治的需要。两宋佛教领袖无不积极参与政治,与皇室保持密切关系,与世俗官僚地主打成一片。在他们的《语录》或《文集》中,保存有大量与帝王、朝贵、士大夫来往的书信。在隋唐以前,佛教僧侣在皇帝和达官贵人面前往往还能表现一种脱俗的姿态,因而时有“沙门不敬王者”论的提出,欲与王者分庭抗礼。隋唐以后,这种脱俗的姿态便不再重现。明僧元贤说:“唐以前,僧见君皆不称臣,至唐,则称臣矣。然安、秀诸师,宫中供养,皆待以师礼;诸师称天子则日檀越,自称则日贫道。至宋,绝无此事,然犹有上殿赐坐,人宫开座等事。至近代,并此亦无之,僧得见天子者绝少。”(《永觉无贤禅师广录》卷三十)可见,时代愈下,佛教受世俗政治的制约愈严,影响愈大。佛教僧侣引为自傲的“方外”之士的身份被逐渐剥夺了。宋以后,佛教事实上已无力作为与儒家并列的力量来表现自己。在长期世俗化过程中,它被王权政治抑制了,又被传统思想同化了,改造了。
但是,当宋代佛教引进理学“忠君爱国”思想之时,它也就开辟了佛教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一途,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。庐山祖印居讷禅师以知兵名闻当朝,曾别释《孙子?魏武注》所未注者。靖康之耻,宗泽留守东京,命法道法,Jili丰l,宣教郎总管司,“参谋军事,为国行法,护祜军旅”,而“师往淮颍,劝化豪右,出粮助国,军赖以济”。后又随驾陪议军国大事。建炎三年(1129),金兵陷杭、越、明诸州,众僧遍颂“保国安民”,振发“忧时报国”的士气;律主元肇被掳,行至京口而自杀身亡。禅僧宗杲因参与张九成反对秦桧和议之举,被流放衡阳。这些,都对后世佛教徒有重要启示。
宋代寺院生活世俗化的另一具体表现,是对现世利益的强烈追求,使佛教活动带上商业营利的色彩。
佛教既视现实世界为虚幻的假相,则必然宣称世间万物无所执着,声言对物质利益一无兴趣。但事实上,多数佛教徒从未放弃对现世利益的追求。人宋后,这一问题尤为突出。苏轼曾叹息说,当时佛教内部风气是“争谈禅悦。高者为名,下者为利;余波末流,无所不至。而佛法微矣”(《东坡前集?书楞伽经后》)。学佛参禅已经成为追逐名利的重要手段。张商英曾抨击一些寺院的上层僧侣,说他们“所守如尘俗之匹夫,略无愧耻;公行贿赂,密用请托;劫掠常住,交结权势。”(《护法论》)在宋代所编《禅苑清规》中,有化主“既离禅宇遍诣檀门”,“常念早归弁道,不宜在外因循财色问”(《禅苑清规》卷五)的明确规定.以防止上层僧侣对财物的过分贪求。张商英在所撰《抚州永安禅院僧堂记》中,揭示当时寺院上层的奢侈物质享受,说,“所谓堂殿宫室之华,床榻卧具之安,毡幄之温,簟席之凉,窗牖之明,巾单之洁,饭食之盛.金钱之饶,所须而具,所求而获也”(《缁门警训》卷三)。
宋以后,普通僧人参禅念佛逐渐趋于形式,失却先前那种虔诚的感情和强烈的信念;他们往往抱着世俗目的投奔寺院。云峰文悦指责说:“你一队后生,经律论固是不知也,人众参禅,禅又不会”;“去圣时遥,人心淡薄。看却今之丛林,更是不得也。所在之处,或聚徒三百五百,浩浩地,只以饭食丰浓,寮舍稳便,为旺化也”。(《古尊宿语录》卷四十一)这种聚居的僧侣生活,与常人的世俗生活并无本质上的区别。更有甚者,如宗杲所揭示的,某些僧侣“如蝇子相似,有些腥膻气味便泊”(《宗门武库》)。他们与世俗名利之徒一样,视佛教为物质利益的所在,把寺院当作营利场所。《缁门警训》卷七云:“近世出俗无正因,反欲他营,不崇本业,唯图进纳,预滥法流。或倚侍宗亲,或督迫师长。至有巡街打化,袖疏干求,送惠追陪,强颜趋谒。”
分享按钮